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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夏天結束,烘培用的材料也快用完了。剩下的材料中最讓我煩惱的就屬鮮奶油,因為容易腐敗,所以一定要用完。
最容易消耗的辦法,就是打發後作為蛋糕的夾層及裝飾,但是我很不喜歡打發鮮奶油,因為需要低溫才能打發,我必須準備冰水和冰塊,還要將電動攪拌器找出來(自己用手打會累死),很麻煩。況且我們家都不敢吃鮮奶油,因為是「油」嘛,看到會怕。
可是若看不到就敢吃了(十足的駝鳥心態),所以我就加入我最愛的巧克力做成蛋糕用的巧克力淋醬,反正家裡的巧克力磚還剩下半塊之多,很難啃來吃,也是個麻煩。
選的蛋糕體食譜稱為維也納式的蛋糕,看做法感覺跟古典巧克力蛋糕有點像,但是口感較鬆軟。
這是我第一次做,看步驟時就覺得奇怪,怎麼麵糊加入打發的蛋白後才加入粉料?麵糊加入打發的蛋白後最怕攪拌的動作太大,導致消泡讓蛋糕膨脹不起來,所以食譜上叮嚀最多只能攪拌30次。我很懷疑這樣粉料拌得勻嗎?但是我有不乖乖按照食譜的慘痛經驗(見〈泡芙變燒餅!〉一文),所以還是依照食譜的步驟去做。
結果烤出來的蛋糕雖然外表很漂亮,細看之下果然可見一粒一粒的麵粉粒。我剝掉了一些,雖然吃起來沒問題,卻會影響口感。以後若要做,還是不管食譜先跟蛋黃拌勻好了。


接著將蛋糕切片,我媽和我妹要我切兩片就好了,因為蛋糕不是很厚,我又沒有專門切蛋糕的刀子,不過對於食物我總是有冒險犯難的精神,最後切了三片,覺得自己的功力還不錯,不過功力高的可以切出四片喔。這種大小的蛋糕(說不出尺寸,因為我都是用不繡鋼湯鍋),配合水果刀的長度剛好,蛋糕的直徑再大就不行了。
再來我拿起湯匙塗抹巧克力醬,最難抹的地方是蛋糕的側面那一圈,大概跟沒有專門的器具有關,加上我沒啥技術可言,抹得非常醜!最後我在表面灑上可可粉就完成了。


不過因為裝蛋糕的盤子不夠大,加上最上面那層疊歪了(這個角度看不太出來),蛋糕沒辦法穩穩地站著,儘管吃起來味道很不錯,我就是不太滿意。因此隔了一個星期,我再做一次。
這次因為奶油用完,我只能做用可可粉做的巧克力戚風蛋糕。途中發生了兩個小插曲,首先是水加太多(我這個人超懶,連牛奶都懶的泡,先將奶粉加入粉料中,之後再加水),因為我忘記應該將份量減半,只好拿湯匙將水小心地舀出來,還好不是全部拌勻後才發現,不然真的沒救了。後來因為之前有人動到插頭導致烤箱沒電,害我非常擔心麵糊放太久會膨脹不起來,還好蛋糕是順利出爐了!這次的顏色比較深。
上次的蛋糕吃起來有點乾,所以這次我在每層切片的蛋糕上沾了點紅茶。雖然完成後吃起來一點紅茶味也沒有,但是蛋糕的確比較濕潤柔軟。


這次的外型跟上次不同,因為每層的巧克力醬夾的比較厚,所以沒有多餘的可以在上層畫格子,也懶的灑可可粉了,看起來有點像awfully chocolate的蛋糕,不過我比較喜歡自己做的,因為他家的蛋糕有點鹹。側邊還是抹得一樣爛,不知道為什麼始終沒辦法抹出厚厚的一圈。可是我滿意多了,至少蛋糕不會倒。


這是個非常樸素的蛋糕,從夾層到裝飾全是巧克力醬。所以巧克力醬是整個蛋糕的靈魂,明明只是簡單的苦甜巧克力加上鮮奶油,就覺得超級美味!當然也跟我是巧克力愛好者有很大關係。


不過巧克力醬的味道太過濃郁,完全聞不到其他味道,若想仔細品嚐蛋糕的香氣,就不能這樣吃。但是單獨吃巧克力醬卻不會這麼美味,需要靠蛋糕或餅乾襯托才行!就像一個巨星,其實背後需要靠許多無名小卒來陪襯出他的閃亮。
啊哈哈!連吃蛋糕都能扯出人生……不過這樣的句點更因此顯得格外有意義。
我從國中開始接觸蛋糕,今年夏天是我有史以來做了最多作品的一次,除了技術因此變的更好之外,讓我發現自己對於做西點蛋糕還是非常有熱情的!不過為了身材,我還是比較喜歡寫小說啦。
2007.9.21 & 9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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