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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這週不是做這個蛋糕,因為週末要跟同事吃下午茶,所以蛋糕名單改了好幾次。我習慣週五和週六回家,沒了想看的電視劇,這兩天會各做一個蛋糕。平常沒有機會請同事吃我做的蛋糕,這個週末是個絕佳的時機,為了挑食的她,我選擇做最大眾的口味:巧克力蛋糕。

上次做的古典巧克力,老實說我不太滿意(因為底部沒烤熟),很想再做一次。可是現在家裡沒有鮮奶油不能重做,於是換做flowerbee的配方,鮮奶油的部分由蜂蜜取代。

看別人的部落格,有人說加了蜂蜜的古典巧克力蛋糕稱為「英格蘭巧克力蛋糕」。

我照例又把蛋糕的份量減少了。

 

材料:蛋黃3個,細砂糖53克,融化奶油45克,蜂蜜10克,鮮奶53克,苦甜巧克力100克,可可粉15克,低筋麵粉45克;蛋白3個,細砂糖67克;糖粉適量(裝飾)

作法:

1. 蛋黃加入53克細砂糖打至糖溶,加入融化奶油、蜂蜜拌勻。

2. 鮮奶和苦甜巧克力隔水加熱至融化,加入蛋黃液中拌勻。

3. 再加入過篩的可可粉和低筋麵粉。

4. 蛋白加67克細砂糖打至濕性發泡(這樣烤出來的蛋糕表面才不會裂),分兩次與巧克力蛋黃糊輕輕拌勻。

5. 倒入蛋糕模中(我有鋪底紙),隔水烘烤,170度烤35分鐘。冷卻冷藏後較好脫模。

 

上次做的時候我就發現加入巧克力後,蛋黃糊會變得很稠,大概是因為巧克力冷卻會變硬的關係。

這個食譜又先在蛋黃糊中加入粉料,等我打好蛋白後,發現蛋黃糊更稠了,打蛋器幾乎攪不動!囧!還好我記得不好拌,所以將蛋白打得更發一些,接近中性發泡的程度,攪拌時消泡不少,正好變成濕性發泡。下次我要先加一半的蛋白霜到蛋黃糊混合後,再加入粉料拌勻。

這次我在烤盤上只加少許的水烘烤(沒有聽flowerbee的話),烤好的蛋糕非常漂亮!膨脹得鼓鼓的,掩飾了我忘記抹平蛋糕糊的表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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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這款蛋糕會縮,不久就原形畢露。內縮的程度卻是超乎我的想像,變得好小好矮,還出現腰身,但沒塌就是了,脫模完全不成問題!(上次的沒縮這麼厲害啊!難道是因為我沒烤熟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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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皺皺的其實也挺可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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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要請人吃,糖粉就不能少。灑上糖粉後,感覺瞬間高級許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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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刀子加熱會切得比較美。用刀子要小心喔!我洗刀子時,刀鋒不小心碰到食指,結果就割傷了。一開始還沒發現,做鳳梨蛋糕、擠檸檬汁時還在奇怪食指怎麼痛痛的,真是後知後覺。

為了要裝蛋糕的塑膠盒,我還特地去麵包店買一塊蛋糕來吃,這樣連叉子都有了,我很貼心吧!以後買蛋糕會記得把盒子留下來,不要額外破費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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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巧克力的成份高,冷藏後吃起來較硬,我喜歡恢復成常溫後食用,鬆鬆軟軟的,口感綿密,溫度高一點巧克力的香氣也比較容易散發出來。第一口吃下的時候還未恢復室溫,害我誤以為這個蛋糕沒有什麼特色。

基本上這是一種常溫蛋糕,放上一天會更香醇美味。

我爸比較喜歡吃這種鬆軟的巧克力蛋糕,一直追問我這個和布朗尼有什麼不同。

我忘記這款巧克力蛋糕可以不用烤至全熟,也忘記自己減少份量後不用烤這麼久,所以不是很濕潤,下次改進。

因為沒有多餘的裝飾,純粹品嚐巧克力的味道,建議使用高品質的巧克力來做,口感和香氣會好很多。

不過我覺得加鮮奶油的配方,味道更好。下次再重做曾美子的食譜,一定要烤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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